最新消息
本校補助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系列活動計畫
2026.03.05
為厚植本校教職員生性別平等概念,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由本中心擬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補助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系列活動要點」,鼓勵本校各學院(系)、中心舉辦性別平等教育系列活動。
【申請資格】
1.凡任教於本校各學院暨各系所、師資培育學院,以及通識教育中心之教師皆可申請。
2.以院、中心為單位,申請時須院、系所或中心主管之簽核後,得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提出補助申請。
3.各學院、中心以2件為原則,惟為鼓勵各學院、中心申請此項補助,並將資源均衡分配,若該學期申請數多於可補助件數,每位老師以1件為原則,優先補助首次申請之教師。
【申請方式】
每學期一次,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擲交「紙本申請書」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校本部文學院樸大樓103室)。
【申請流程】
1.申請單位請於每學期本中心公告之時間內提出,申請時須填寫活動申請表。
2.收件截止後,經本中心審查決議補助與否後通知審查結果。
【審查原則】
將考量活動舉辦之目的、活動規模、預估參與人數、受邀對象與前次補助之成效。
【114-2學期辦理期程】
申請時間:自115年3月9日(一)起至3月23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本學期錄取名單公告:115年3月27日(五)前。
繳交「成果報告書」:自活動辦理日起至115年6月8日(一)止。
※ 補助件數:4-5件。
※ 獲補助之案件請於115年5月25日(一)前辦理完成。
業務聯絡人:
聯絡人姓名:林和蓉
校內分機:1890
E-mail:hwayong@ntnu.edu.tw
相關檔案請參考所附連結
【申請資格】
1.凡任教於本校各學院暨各系所、師資培育學院,以及通識教育中心之教師皆可申請。
2.以院、中心為單位,申請時須院、系所或中心主管之簽核後,得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提出補助申請。
3.各學院、中心以2件為原則,惟為鼓勵各學院、中心申請此項補助,並將資源均衡分配,若該學期申請數多於可補助件數,每位老師以1件為原則,優先補助首次申請之教師。
【申請方式】
每學期一次,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擲交「紙本申請書」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校本部文學院樸大樓103室)。
【申請流程】
1.申請單位請於每學期本中心公告之時間內提出,申請時須填寫活動申請表。
2.收件截止後,經本中心審查決議補助與否後通知審查結果。
【審查原則】
將考量活動舉辦之目的、活動規模、預估參與人數、受邀對象與前次補助之成效。
【114-2學期辦理期程】
申請時間:自115年3月9日(一)起至3月23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本學期錄取名單公告:115年3月27日(五)前。
繳交「成果報告書」:自活動辦理日起至115年6月8日(一)止。
※ 補助件數:4-5件。
※ 獲補助之案件請於115年5月25日(一)前辦理完成。
業務聯絡人:
聯絡人姓名:林和蓉
校內分機:1890
E-mail:hwayong@ntnu.edu.tw
相關檔案請參考所附連結



